“实践模块”、“创新创业模块”课程是深圳大学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教学的重要载体。该类课程以学术研究性、创业指导性和实践性为原则,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是我校本科人才培养理念和特色的集中体现。为加强我校“实践模块”、“创新创业模块”课程体系建设,规范实践教学管理,特制定本办法。一、“实践模块”、“创新创业模块”课程体系课程类别课程组成学分要求学分性质实践模块实践类课...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文件精神,为培养高素质创新创业人才,鼓励本科生开展创新创业自主实践活动,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学校实行创新创业自主实践学分认定制度,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创新创业自主实践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从事学科竞赛、科研创新、创业等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取得第一作者单位为深圳大学的优秀成果,且成果经认定后被授予的奖励学分。第三条...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为培养本科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规范竞赛管理,发挥学科竞赛在学校人才培养中的作用,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科生学科竞赛按照“单位组织、学校资助、目标管理”的原则,采取立项负责制。第三条 《深圳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清单》(以下简称《清...
(2023年11月20日校长办公会议通过)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本科课程考核,加强教学管理,保证教学质量,建设良好教风、学风和考风,根据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学籍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属学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开设的课程,均须按本办法要求进行考核。第三条 凡拥有本校学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必须参加学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规定课程和所选课程的学习和考核。考核成绩合格,可...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规范考试管理,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的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制订本规定。第二条 学生在校期间,主修专业培养方案中若有必修课程不合格,学校给予补考机会,补考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三条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课程,不给予补考。 (一)选修课程(包括辅修、双专业、双学位培养方案中的所有课程);(二)未办理缓考,期末考试为缺考的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