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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手册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本科课程考核,加强教学管理,保证教学质量,建设良好教风、学风和考风,根据《深圳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和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属学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开设的课程,均须按本办法要求进行考核。第三条 凡拥有本校学籍的本科学生,必须参加学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规定课程和 所选课程的学习和考核。考核成绩合格,可取得相应学分,记入学生成绩档案。第四条 学校本科课程考核由校...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规范考试管理,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的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制订本规定。第二条 学生在校期间,主修专业培养方案中若有必修课程不合格,学校给予补考机会,补考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三条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课程,不给予补考。 (一)选修课程(包括辅修、双专业、双学位培养方案中的所有课程);(二)未办理缓考,期末考试为缺考的课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我校考试管理,规范考生与监考人员考场行为,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和秩序,建设良好考风、学风,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我校主办的各种考试。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和成人教育学生各种考试分别由学校教务管理部门、研究生管理部门、继续教育学院(以下称相关管理单位)负责管理和监督。第三条 学校考试考场名单由相关管理单位负责排定。主考和监考人员不得擅自在考场名单上添加考生姓名...
    为了规范考务管理,保证期末考试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现就申请和办理缓考有关事宜规定如下:第一条 缓考资格(一)因课程期末考试时间冲突的,可办理缓考。(二)因病不能按时参加期末考试的,可申请缓考。(三)因其他原因要求缓考的,一般不予批准。(四)已参加期末考试的课程,不得缓考。(五)无故未参加期末考试的,不得缓考。第二条 办理流程(一)在学校内部网办事大厅“缓考申请”模块,点击“缓考申请”——“我要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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