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本科生学籍身份信息变更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暂行办法》(教学〔2014〕11号),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本科生学籍身份信息,是指我校在籍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学籍中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和身份证号码等身份信息。第三条 学生申请变更学籍身份信息须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声明所提交的...
第一条 为加强我校本科生选课工作的管理和指导,根据《深圳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学生必须完成注册手续,方可取得选课资格。第三条 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中课程的学分性质包括必修和选修两种。每学期学校开设的需进行课堂教学的课程(包括免听和免修课程),学生若要修读,必须在学校规定的选课时间内由本人进行选课来确定,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第四条 学生应根据本人所在年级专业培养方案的要...
第一条 为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培养学生独立钻研的精神和自学能力,规范课程管理,根据《深圳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款,允许学生通过自学等途径进行课程学习,通过申请课程免听或免修取得学分。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课程免听申请条件和免听课程的范围上学期平均学分绩点2.0以上者或对该门课程的基本内容已较好掌握,经任课老师面试或笔试考察认可的学生可以申请。因违反考场纪律受处分...
第一条 为规范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转学管理工作,维护教育公平公正和学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教学厅〔2015〕4号)、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转学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5〕100号)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的精神,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 学生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如因患病或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的,且高考分数达到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在生...
第一条 为加强我校本科生赴其他高校的学习管理,根据《深圳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和《深圳大学本科生赴国(境)外学习交流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赴其他高校攻读学士学位联合培养课程、参加校际交流项目学习、个人自行联系学习的学籍和学分管理。第三条 经学校批准赴校外学校学习的学生,在校外学习期间,保留其深圳大学学籍。学生离校前须按规定办理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