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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出台本科教学督导新规程 强化质量保障助力人才培养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5-07-11 点击:


为深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持续提升本科教育教学质量,深圳大学于2025年623日正式出台《深圳大学本科教育教学督导工作规程(试行)》,标志着学校构建起更加科学、规范、高效的校院两级本科教学督导新体系,充分彰显了学校对本科教学质量保障工作的高度重视与坚定决心。新《规程》“新”在这些方面:

加强顶层设计,构建校院联动新格局新《规程》是学校在进行深入调研省内外30余所高校先进经验、结合自身实际并吸纳审核评估专家意见基础上,经广泛征求意见和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的指导性文件。其最大亮点在于创新性地将院级本科教学督导组全面纳入督导工作体系,实现了从校级督导团到院级督导组的全覆盖。校督导团由分管本科教学的副校长领导,教务部负责日常管理与服务各学院(部)均建立不少于5人的院级督导组,由分管本科教学副职领导分管。这一架构明确了校院两级督导的职责分工,形成了“点线面体”结合的立体化监测与保障网络,为本科教学质量提升提供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落实严格选聘,打造高水平督导队伍学校对督导专家的任职资格按照高标准、严要求全覆盖的原则进行深度选拔。校级督导团成员由各学院(部)按照师德高尚、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突出、在校内享有较高威望等标准遴选推出,原则上由不担任行政职务的副高以上职称专家担任,年龄不超过65周岁。院级督导组成员参照校级标准适当放宽。督导专家实行三年任期制,并建立了严格的退出机制,确保队伍的专业性、公正性和活力。选聘过程需经学院推荐、教务部审核、校领导审定和校长办公会议通过,并由校领导亲自颁发聘书,体现了学校对督导工作及督导专家地位的高度重视。

推动理念创新,聚焦“导学促教”新内涵新《规程》确立了“以人为本,以生为核,以督促教,以督促学,以督促管,提高质量”的工作原则,并明确提出督导工作理念的“三个转变”:一是从“督”向“导”转变强调发挥督导的“传帮带”作用,引导教师主动提升教学能力与使命感,树立教学标杆二是从“评教”向“评学”转变关注学生学习成果,科学增加评价维度,引导学生主动成长,促进优良教风学风形成三是从关注课堂“点”向专业“线”、学院“面”、学校“体”转变构建多维度观测体系,服务学校整体本科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提升。

完善体制机制保障,有力支撑督导工作学校明确将督导工作经费纳入年度教学预算;明确督导成员的事务身份不与其他待遇挂钩,保障其独立性与公正性;建立了清晰的意见反馈与申诉处理机制定期召开督导研讨会,讨论本科教学和人才培养事项。新《规程》的施行同时废止了原有的校级督导团规程和院级督导建设指导意见,标志着学校本科教学督导工作进入了一个全新的、更加系统规范的阶段。

此次新《规程》的制定与实施,是深圳大学坚持“以本为本”、强化内涵建设、持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举措。通过构建权责清晰、运行有效、保障有力的校院两级督导新体系,表明深圳大学正以实际行动筑牢本科教学质量生命线,为培养高素质人才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