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发挥教学奖励的导向和激励作用,全面提升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根据《深圳大学本科教学奖励实施办法(修订)》(深大〔2018〕316号)(附件1),现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度本科教学单项奖评选工作。
一、奖项设置
本学年度本科教学单项奖分为“年度本科教学单项奖”及“年度优秀本科教学单项奖”。
本年度本科教学单项奖共设立160项,其中,年度优秀教学单项奖不超过15项,每项奖励50000元,坚持质量优先,宁缺毋滥;年度本科教学单项奖不少于135项,每项奖励10000元。为深化医教协同推进医学教育改革创新,经研究,本年度本科教学单项奖继续设立“附属医院专项”,设立10项。
二、本科教学单项奖类别
1.优秀本科教师奖。对在本科课堂教学、指导学生等各类教学活动中表现突出的教师进行奖励。设立最佳创新创业指导教师、最佳“聚徒名师”、最佳毕业论文指导教师、最佳学科竞赛指导教师、最佳实习实践与实验指导教师、最佳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教师等奖项。
2.优秀本科课程奖。对设计新颖、内容科学、学生喜爱的优秀本科课程进行奖励。设立最佳通识课程、最佳创新短课、最佳MOOC、最佳案例教学等奖项。该奖励授予课程的主讲教师。
3.优秀本科教研成果奖。对在正式出版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的有代表性的本科教研论文、正式出版公开发行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使用的高水平教材进行奖励。该奖励授予教研论文或教材的著作人。
4.优秀本科教学组织管理奖。对积极开展各类本科教学改革与研究,取得显著成果的集体或个人,以及热爱教学、乐于奉献、长期工作在教学管理第一线的教务管理人员进行奖励。
三、 评选条件
各学院(部)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在职在岗专任教师均可申报,基本条件如下:
1.热爱本科教学,师德高尚,在师生中赢得高度赞誉。
2.长期坚持本科教学第一线工作,近三年连续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教学评价优,深受广大学生爱戴,得到同行普遍认可。
3.无违反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情况。
四、评选办法
本科教学单项奖由学校下达各学院(部)奖励数量,由学院(部)统筹评定,学校统一授奖。优秀本科教学单项奖由学院(部)择优推荐,学校集中评审后确立奖项并授奖。优秀本科教学单项奖获得者不同时获得年度本科教学单项奖。
“附属医院专项”评选工作由医学部统筹安排,学校授予荣誉称号,奖金由获奖人所在单位自主安排。
各学院(部)的奖励数量由学校根据全校奖励总额、各学院(部)专任教师数、承担本科教学工作量、上年度学校绩效考核本科教学得分以及“双一流”学科建设等因素综合确定。
五、评选程序
1.各学院(部)根据学校所下达奖励数量评选出本单位年度本科教学单项奖,并择优推荐1项参评年度优秀本科教学单项奖。各学院(部)对评选结果及推荐奖项需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各学院(部)根据学校文件(附件1)要求制定评选细则,开展本科教学单项奖评选工作,并根据本学院(部)学科专业特点和本科教学要求在四种奖励类型中自行设计奖项,报教务部备案执行。名额分配见附件2。
2.经学校专家评审会评审确立年度优秀本科教学单项奖获奖项目。
3.学校对获奖项目发文公布,表彰奖励。
六、材料报送和时间要求
各学院(部)于2025年7月10日中午12:00前将各获奖奖项《深圳大学2023-2024学年度教学单项奖评选申请表》(附件3)、《学院(部)年度本科教学单项奖汇总表》(附件4)、年度优秀本科教学单项奖佐证材料(仅提供电子版)及意识形态审查意见(含所有获奖人)纸质版加盖公章报粤海校区汇元楼228室庄老师处,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jiaowubu@szu.edu.cn(邮件名注明“**学院(部)本科教学单项奖评选材料”)。各学院(部)应妥善留存年度本科教学单项奖评选所有材料备查。
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认真组织好本次评选工作,按时提交材料,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获奖教师应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活动,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联系人:袁老师、林老师
联系电话:26536118、26536178
教务部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