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务通知 > 正文

关于公布本科生学业预警结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3-04-07 点击:

根据《深圳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及学业退学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教务部已完成本科生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课程成绩审核,现向学院(部)及学生公布学业预警审核结果,请学院(部)登录办事大厅-学业预警-学业预警批次(2022-2023学年 第2学期 学业预警批次,注意需要与学业退学批次区分)查看结果,并将相关学生的学业预警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学生、家长。该通知书一式三份,一份交学生本人,一份由学院(部)送达学生家长,一份留存于学生所在学院(部)。

根据学业预警制度,学生当学期取得的课程学分合计未达到当学期所选课程总学分的二分之一的,学校向学生本人发出学业预警。为保证学生学习质量,对学业预警的学生,其可选课程学分上限为25学分;学生学业预警取消后,其选课学分上限恢复为28学分。

根据《深圳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及学业退学管理规定》第八条,对学业预警学生,由学生工作部门及所在学院(部)实行跟踪管理。(一)学生工作部门与相关学院(部)商议制定学业预警学生学习情况跟踪管理实施方案。(二)所在学院(部)负责方案的具体实施。在对学业预警学生加强管理和引导的同时,及时和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定期沟通学生各方面情况,并认真做好相关工作记录。(三)学生工作部门负责检查各学院(部)开展学业预警工作的实施情况,了解和掌握全校学生学习的总体状况和预警的有关情况。

除学业预警学生情况,学院(部)可在学业预警app中自行查看及导出其他学生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课程取得学分百分比情况,并参照《深圳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及学业退学管理规定》第八条,考虑是否对其他学生制定学习情况跟踪管理实施方案(路径为“办事大厅-学业预警APP-学业预警退学结果管理”(“预警结论”中筛选条件为“正常”))。 

特此通知



教务部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