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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实习基地申请流程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8-10-11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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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深圳大学校外实习基地建设申请书》---按要求填写并盖学院章

教务部审核并发放三份《深圳大学校外实习基地建设协议书》(办公楼227-1室)

学院与对方单位填写协议书内容,并盖学院章(一式三份),学院、基地、教务部各留存1份

交协议书到教务部(办公楼227-1室),教务部登记并发放“深圳大学实习基地”铭牌

学院与基地商量挂牌事宜

 

 

相关规定:深圳大学校外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规定(修订)    

第十三条  审批程序  

(一)申请。有关专业所在学院在对待建基地初步考查的基础上,与基地依托单位初步协商,达成建立校外基地的初步意见,填写《深圳大学校外实习基地建立申请书》,上报学校教务部。  

(二)学校审核。教务部接到申请后进行审核,主要对设立基地的必要性、可行性及是否符合建立校外基地的基本条件提出意见。  

(三)签订协议。学校批准后,学院与基地依托单位签订《深圳大学校外实习基地建设协议书》。协议书应包括:双方合作目的;基地建设目标与收益范围;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实习师生的学习、食宿、交通等安排;协议合作年限等项目。校外实习基地协议合作年限应根据双方需要协商确定,一般为3年。协议书由学校统一制作,一式三份,由教务部、基地、学院各执一份。对于统一协议未尽事宜,学院和基地双方可根据合作意向签订补充协议。  

(四)基地挂牌。学院与实习基地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后,即可挂牌。基地铭牌由学校统一制作,有效期三年,到期视续约情况由学院向教务部申请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