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深圳大学教务部网站!
专业白皮书
位置: 首页 > 专业白皮书 > 法学院 > 正文

030101K法学

发表于: 2021-12-22 15:59 点击:

一、专业定位

深圳大学法学专业教育立足当下,着眼未来,发挥优势,凝练特色,培养大湾区跨法域特色人才,积极主动服务国家“一国两制”战略和深圳法治建设;充分利用内地、港澳和国际社会的法学教育资源与力量,以国家战略和区域战略需要为标准实行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培养,为大湾区提供教育支撑和人才支持;采取跨学科人才培养模式,利用知识产权学科优势,与高科技企业和政府机关密切合作,开展区块链、人工智能等科技法律研究;依托深圳作为第四个国家级科技中心城市,在深空、深海、生物等方面形成新的研究方向,在航空法、科技法等领域培育新成果。根据“特区大学、窗口大学、实验大学”的定位,本专业致力于培养政治立场坚定、人文素质好、专业基础牢、业务上手快、创新能力强、开放格局高的创新法治人才。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立足社会需求以人才培养共同体模式作为学生培养的基本机制。以深圳大学、法学院及各层次研究机构和教学机构为主体,联合香港大学等高等教育机构共同培养,与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等政法部门设立实习基地,与腾讯华为等深圳高科技术企业及其他企业建立知识产权学院,共建社会奖学金机制,形成以学校、政法部门、社会企事业单位、家长等多方力量为主的人才培养共同体,培养满足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知识产权保护的专门法治人才。
 
本专业以“立德树人”,培养“德法兼修”的法律人才为总体目标,以建设高质量人才培养体系、形成鲜明的人才培养特色为引领,以提升学生学习能力、培育独立自觉的学习习惯、形成先进的学习生活理念、科学的学习方法为具体目标。
 
高质量人才培养体系,是指合理的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和先进教育教学理念为指引,由高素质的师资队伍、科学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培养模式、教学方法和有效质量保障体系支撑的创新型人才培养体系。高质量人才培养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具有“超强的学习能力,独立、自觉的学习习惯,先进的学习理念,科学的学习方法”;二是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合理的专业知识体系、超强的职业能力”。
 
鲜明的人才培养特色,是指与高质量人才培养具有内在逻辑联系、能够有效支撑高质量人才培养结果的理念、模式、方法和措施等元素形成的质量文化体系,以及由该质量文化体系支撑的具有良好法律职业素养、合理专业知识结构、熟练法律职业技能构成的人才培养品牌。

三、培养规格

学制要求:法学专业的基本学制为4年,实行弹性学制,鼓励学生创新创业,鼓励学生交流学习,进一步深造,学生完成培养方案中学分要求,考核合格方可毕业。

毕业学分要求:本专业总学分要求155学分,其中,通识课程学分为40学分,专业课程学分为95学分,实践课程(学生满足各类课程最低学分要求之外自主选修的其他课程)为17学分,创新创业模块为3学分。

知识及能力要求:从本科学生的应用领域与就业方向出发,本专业以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夯实专业基础知识,增强毕业生的择业竞争力和对工作的适应能力为主要方向,培养符合培养目标的高素质法律专门人才。具体而言,本学科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法学基本理论;

2)掌握相对完整而系统的法学专业知识;

3)熟悉各类诉讼程序;

4)具有较强的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5)具有较强的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具体问题和实际操作能力;

6)具有本专业必须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能较为熟练地运用一门外语进行写作和交流。
 
鼓励与支持学生积极参加深圳大学英语口语测试中心、深圳大学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试中心、深圳大学普通话测试中心、深圳大学应用心理学研究与咨询中心和深圳大学体质与健康测试中心的有关测试,加强对学生知识、素质与能力的综合培养。

四、课程体系

课程体系及总体框架:法学专业课程包括国家规定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程、通识课程、专业课程、实践课程与创新创业课程。

课程设置:

通识课程是学校统一开设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课程,包括基本通识课和扩展通识课,主要有人文素质、体能素质、英语、计算机基本技能和创新创业等方面的课程,共计40学分,其中扩展通识课不少于11学分。

专业课程包括大类平台课、专业核心课和专业选修课,共计95学分。

专业核心课程学分不少于52学分,包含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刑法学、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学与行政诉讼法、国际公法学、经济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商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模拟法庭等基础课程。

专业选修课程不少于29学分,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设计了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环境资源法保护法、合同法、婚姻家庭法、外国法制史、法律专业英语、证券法、保险法、金融法、法律文书、证据法、香港法概论、仲裁法学、音乐著作权法、商业秘密法、涉外经贸法律实务等课程供学生选修。

实践课程不少于17学分,包括军事技能、思政与社会实践、专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学术讲座。

创新创业课程不少于3学分,主要包括全校开设创新领航讲座、面向未来的创新创业概论2学分,和短课等创新创业选修课程1学分。

学生在必修通识课程、专业核心课程基础上,可根据自己的兴趣有所侧重地修读各模块中的专业选修课程。也鼓励学生进一步根据自己的兴趣再修读个性课程。

实践教学环节

注重实践教学和人才培养模式的不断创新,旁听法院庭审、假期社会调研、双休日社会实践、学生法律援助活动等已常态化;学生均须完成为期3个月的专业实习,实现法学理论与司法实务相结合,全面、系统的掌握法律实务操作技能。

五、师资队伍:深大法学院通过近40年的建设与发展,已经形成了具有相当规模、专业化程度与专业能力非常强的一支师资队伍。学院有专职教师75人,有博士学位的68人,占教师总人数的90.6 %;有境外学习经历的30人,占教师总人数的40%。学院先后产生两位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三位广东省十大杰出法学家,另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1人、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1人。学院教师目前担任中国法学会管理的二级法学研究会会长1人、副会长3人,这是一支高水平的专业化教师队伍,“十三五”期间学院共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8项,“三大刊”3 篇,两项关键指标显示师资力量雄厚。

六、教学条件:本专业拥有智慧教室两间,模拟法庭五间378平方米,学院法庭科学教学实验中心下属的“刑事侦查实验室”,实验室设备优良,采用惠普台式电脑,电脑内均安装有Windows操作系统,实验室总面积245㎡,实验设备数量629台套,满足专业实验教学所需。

学院优先保障本专业的教学经费投入以满足教学各个环节所需的资源建设、教学运行、教学研究与改革、师资队伍建设、实验室和基地建设、教学检查和质量评估等的费用。教学经费的使用向教学一线倾斜,学院鼓励和支持法学专业创新类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实践等方面的改革。

除此之外,“专业实习—毕业实习”实践基地及实习基地建设是学生们联系社会,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重要窗口和平台,为此本专业积极推动与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合作共建实习实践基地。

 


深圳大学教务部版权所有

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688号深圳大学汇元楼二楼

联系电话:0755-26536118

成绩证明核验邮箱:ungradszu@sz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