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学籍事务
每学期第一周至第二周学生向开课单位提出成绩更改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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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课教师核查试卷及相关材料
若确属评分有误,任课教师在网上提交更改申请
开课单位教学秘书审核
开课单位主管领导审核
开课单位教学秘书第三周星期一统一将《深圳大学课程成绩变动登记表》及相关材料交教务部学籍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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