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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本科MOOC课程考核管理办法(修订)

发表于: 2023-10-13 11:18 点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MOOC课程考核,保证教学质量,建设良好教风、学风和考风,根据《深圳大学本科学籍管理规定》、《深圳大学本科课程考核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我校认定学分的MOOC课程,均须按照本办法要求进行考核。

第三条  MOOC课程考核由校、院(部)两级组织管理。学校教务管理部门负责课程考核工作的组织安排及课程考核成绩的统一管理。学院(部)负责课程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其中校外课程由教务部MOOC办公室具体负责。



第二章 考核方式

第四条  MOOC课程考核采用平时考核和期末考核相结合进行。根据课程特点及教学要求,不单独设置期末考核环节的,其平时考核结果可作为该门课程的考核成绩,占总评成绩的100%MOOC课程的考核方式、成绩权重及各部分成绩的评定方法,由课程任课教师在开课初期向学生公布。

第五条 平时考核形式主要包括考勤、测验、作业、讨论、考试等,教师可根据课程性质、特点及教学要求选择以上考核形式或自行设计其他形式。考试可采用“学生在2-3天内任选时间段在线作答”的形式进行,具体时间由主讲教师自行确定并提前通知学生。

第六条 期末考核方式主要包括笔试、口试、操作、设计、论文等,教师可根据课程性质、特点及教学要求选择以上考核方式或自设其他方式。采用笔试方式的,教师可根据课程特点及教学要求选择闭卷或开卷考试。

第七条  MOOC课程考核方式实行备案制,在上报下一学期开课计划时由学院(部)和课程主讲教师确认。


第三章 考试命题

第八条 主讲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划定期末考试重点及复习范围,不得提供重点复习题,期末复习时间只能用于具体知识点的答疑。

第九条 期末考试试卷命题应以教学大纲为基准、平时授课内容为依据,掌握好覆盖面和难易程度,以区分学生掌握知识的不同程度和水平。重点考核学生对基础知识、基础理论、基本技能的掌握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注重启发学生创新思维和培养学生创新能力。试题表述应言简意明,以免学生产生误解。

第十条 每门课程的主讲教师为试卷命题人,如由两位及以上教师担任同一课程授课任务的,需统一命题,由学院(部)主管领导确定命题人和命题方法。

第十一条  MOOC课程期末考试应准备AB两套试卷,要求范围相同,难易度及题量相当。两套试卷中不得出现完全相同的题目,与上学年试卷重复率不得超过10%。试题间应各自独立、同类型题目所考的知识点避免重复。

第十二条 为保证试卷印刷质量,要求提交试卷打印文本。每份试题需有相应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

第十三条 试卷命题审核应严格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进行。各学院(部)分管教学的领导可授权系主任、教研室主任或课程组组长负责命题审核。命题人需同时提交试卷和参考答案供审题人进行命题审核。命题人和审题人均应对试卷命题质量负责。


第四章 试卷管理

第十四条 主讲教师应按照评分标准科学、客观、公正地评阅试卷。阅卷一律使用红色笔(签字笔或钢笔);同一份试卷中,得分或扣分的标记须清晰统一;试卷总分须仔细核对。主讲教师需在试卷上更改成绩的,应在涂改处签名确认。

第十五条 试卷的命题、传送、印刷、保存、发放等环节的管理须严格按《深圳大学试卷管理办法》执行。在考试前接触试卷的所有教师和工作人员均对试卷负有保密责任。

第十六条 校内MOOC课程试卷管理由开课学院负责,校外MOOC课程试卷管理由教务部MOOC办公室负责,鼓励采用电子化方式进行试卷管理与归档。


第五章 考试安排

第十七条 MOOC课程的期末考试时间根据当学期校历进行安排,一般为学校传统考试周的前2周进行。校内MOOC课程的期末考试由学院自行组织安排;校外MOOC课程的期末考试由MOOC办公室组织安排,具体考试日程及要求采用平台通知、邮件推送和公文通等形式发布。考试日程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第六章 成绩评定

第十八条  MOOC课程成绩由平时考核成绩和期末考核成绩综合评定。平时考核成绩评定方式按照教师及学习平台公布的课程考核标准进行评定;平时考核成绩、期末考核成绩计算比例及评定方式由主讲教师参照学校规定确定。

第十九条 主讲教师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成绩评定工作。主讲教师应及时将学生成绩录入深圳大学学生成绩管理系统,并在系统中打印成绩考核表,签字后交学院(部)审核。各学院(部)必须于放假前将成绩考核表送交教务管理部门。

第二十条  MOOC课程期末考试结束后,主讲教师应做相应的考试质量分析。考试质量分析包括课程、学生及教师的基本信息、考试方式、学生成绩的统计分析和定性评价,包括对试题、教学、学生学习的评价和对MOOC课程教学与考核的建议等。

第二十一条 主讲教师须对MOOC课程的试卷评阅、成绩评定负责。各科成绩一经录入成绩管理系统,不得改动。成绩确实有误需要更改的,须由主讲教师申请成绩变更并附试卷、成绩记录等必要的原始材料,经学院(部)核查、教务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更改。成绩变更申请时间为该课程结束后的下一学期上课周次的第一至第二周内,逾期不再受理。

第二十二条 学生可通过教务管理部门网站查询本人的MOOC课程成绩。学生对MOOC课程期末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向开课学院(部)提出复查试卷申请,由开课学院(部)负责核查。经核查后确需更改成绩的,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程序办理成绩变更手续。学生申请复查试卷须在该课程结束后的下一学期上课周次的第一至第二周内进行,逾期不再受理。

第二十三条 主讲教师应加强MOOC课程平时考核,严格管理平时成绩,课程结束后应及时存档各类平时考核成绩,并将平时考核成绩、期末考试成绩翔实地记入《深圳大学学生成绩登记表》。学生成绩的记载分为三栏,分别为平时考核成绩(平时总评成绩)、期末考核成绩(期末基本题成绩)和总评成绩(备注栏)。

第二十四条  MOOC课程平时考核成绩包括线上成绩、线下见面课考勤等。平时考核成绩一般占总评成绩的50%60%70%

第二十五条 学生参加MOOC课程期末考试时须严格遵守《深圳大学考场纪律》。违反考场纪律被取消考试资格的,该课程考核成绩记载为F,有作弊情形的,在成绩单上注明“作弊”。

第二十六条 如学生多次选修同一门MOOC课程,每次考核成绩均计入个人成绩档案,成绩不覆盖,均纳入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中。毕业资格审核统计学分时,学分不重复计算。


第七章 缓考重修

第二十七条 学生因考试安排冲突、患病住院或突发意外事件不能参加考试的,可按学校期末考试缓考的相关规定申请缓考。未经申请或申请未获批准而不参加考试者,视为缺考,成绩记载为F

第二十八条 学生申请缓考应在所修MOOC课程考试前7个工作日内申请,原则上考试结束后学生不得申请MOOC课程缓考。

第二十九条  MOOC课程与必修课程期末考试冲突时,缓考MOOC课程;MOOC课程与选修课程期末考试冲突时,缓考选修课程。MOOC课程之间考试相冲突时,学生可自行选择缓考课程。

第三十条  MOOC课程考核成绩为F,学生需取得相关学分的,须重修该课程。学生在校学习期间,MOOC课程重修次数不限,但每次考核成绩均记入学校学生成绩档案。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深圳大学本科课程考核办法》、《深圳大学考场纪律》、《深圳大学关于期末考试缓考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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